招商信諾附加珍愛未來少兒危重疾病保險B款條款
備案編號:招商信諾[2018]疾病保險068號
第一章關于本附加保險合同的說明
1.保險合同構成本附加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險合同《招商信諾珍愛未來少兒教育年金保險》(以下簡稱“主合同”)投 保人的申請,經(jīng)我方(見 14.1)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項條款同樣適用于本附加合同,如果主合同與本附加合同條款內容互有沖突,則以本附加合同條款為準。您方 (見14.2)須一并閱讀并核對構成本附加合同的任何資料,以確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本附加合同為非分紅保險。
第二章本附加合同的保障范圍及不保事項
2.投保年齡出生滿60天至11周歲(見14.3),符合我方規(guī)定的投保條件的未成年人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3.保險責任
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時適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間內,我方承擔以下危重疾病保險金給付責任:
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見14.4),或者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及每次復效)之日起90天之后因意外傷害之外 的原因導致初次發(fā)生(見14.5)并經(jīng)醫(yī)院(見14.6)首次確診(見14.7 )患有本附加合同所規(guī)定的危重疾病,我方將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向受益人給付危重疾病保險金,本附加合同自該危重疾 病首次確診之日起效力終止,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繼續(xù)有效。
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之外的原因導致初次發(fā)生并經(jīng)醫(yī)院首次確診患有本附加合同所規(guī)定的危重疾病,但初次發(fā)生危重疾病是在 本附加合同生效(及每次復效)之日起90天之內,我方將向投保人無息返還投保人累計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全部保險費,本附加 合同自該危重疾病首次確診之日起效力終止,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繼續(xù)有效。
4.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危重疾病,我方將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見14.8);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駛(見14.9)、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見14.10),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 見14.11)的機動車;
五、遺傳性疾病(見14.12),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見14.13);
六、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見14.14),但本附加合同第13條所規(guī)定的“經(jīng)輸血導 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除外;
七、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上述第一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危重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終止;投保人已交足兩年以上保 險費的,我方將向其他權利人退還本附加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見14.15);其他權利人按照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的順序確定 。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危重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終止,我方向投保人退還終止時本 附加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三章保險期間、基本保險金額及保險費
5.保險期間本附加合同的保險期間同主合同的保險期間。
6.基本保險金額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方和我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7.保險費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同主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
第四章合同效力終止
8.合同效力終止本附加合同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時終止:
一、被保險人身故;
二、本附加合同保險期間屆滿;
三、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效力終止;
四、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復效協(xié)議;
五、您方或我方按本附加合同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除本附加合同;
六、本附加合同因法律規(guī)定或本附加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而終止。
第五章保險金申領
9.保險金申領資料申領危重疾病保險金時,申請人應填寫索賠申請表,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原件:
(1)保險合同;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完整的門診及住院病歷和確診疾病必要的病理檢驗、血液檢驗、影像學檢查及其他科學方法的 檢查報告;
(5)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時間、性質、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10.未還款項及其處理
本附加合同之未還款項指您方在本附加合同項下的欠交保險費。
我方在給付保險金、退還現(xiàn)金價值或者退還保險費時,會先行扣除您方在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項下的保險單借款及其 利息(見14.16)、本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及其所有附加合同項下欠交的保險費及其利息。
第六章其他規(guī)定
11.受益人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除另有約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危重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12.保險單借款
本附加合同不提供保險單借款。
13.危重疾病的種類與定義
一、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jīng)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 。經(jīng)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一)原位癌;
(二)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
(三)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
(四)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五)TNM分期為T1NOMO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二、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jīng)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 能損害或造血系統(tǒng)惡性腫瘤,已經(jīng)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 術。
三、終末期腎?。ɑ蚍Q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jīng)診斷后已經(jīng)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guī)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四、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五、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jīng)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一)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二)肝性腦病;
(三)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四)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六、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jīng)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xiàn)為視神經(jīng)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 斷層掃描(CT)、核磁共
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
列至少一項條件:
(一)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二)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七、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一)持續(xù)性黃疸;
(二)腹水;
(三)肝性腦??;
(四)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八、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jīng)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 種以上障礙:
(一)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見14.17);
(二)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見14.18);
(三)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見14.19)
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九、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comascale)結果 為5分或5分以下,且
已經(jīng)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tǒng)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十、雙耳失聰-被保險人出生滿36個月后出現(xiàn)癥狀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見14.20)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 分貝,且經(jīng)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十一、雙目失明-被保險人出生滿36個月后出現(xiàn)癥狀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一)眼球缺失或摘除;
(二)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三)視野半徑小于5度。
十二、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 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十三、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十四、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jīng)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MRI )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jīng)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 障礙:
(一)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二)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三)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十五、嚴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jù)《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十六、嚴重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xù)性增高,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jīng)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 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十七、嚴重運動神經(jīng)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運動神經(jīng)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 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十八、語言能力喪失-被保險人出生滿36個月后出現(xiàn)癥狀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jīng)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xiàn)有醫(yī)療手 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十九、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xù)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一)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二)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①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②網(wǎng)織紅細胞<1%;
③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二十、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 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上述第一至第二十種重大疾病的定義依照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制定。
二十一、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痹癥)
是指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致脊髓運動神經(jīng)元損害所導致的癱瘓性疾病,至少導致兩個或以上的肢體癱瘓程度達到肌力在0-Ⅲ級 ,經(jīng)180天治療后肢體肌力仍然不能恢復到Ⅳ或Ⅴ級。診斷需提供脊髓灰質炎病毒檢查的證據(jù)(如糞便或腦脊液檢查,血液中抗體檢 查)。肢體的定義為整個上肢或是整個下肢。未導致肢體癱瘓(肢體肌力達Ⅳ或Ⅴ級)者及其它原因導致的癱瘓不在保障范 圍內。
二十二、嚴重的1型糖尿病
1型糖尿病的特征為由于胰島素分泌絕對不足引起嚴重胰島素缺乏導致慢性血糖升高,需要依賴外源性胰島素進行機體的葡萄糖代 謝和維持生命。被保險人的1型糖尿病必須由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而且有血胰島素測定及血C肽或尿C肽測定結果支持診斷,并且滿 足下列全部條件:
(一)已經(jīng)持續(xù)性地接受外源性胰島素注射治療連續(xù)180天以上;
(二)因需要已經(jīng)接受了下列治療:
1)因嚴重心律失常植入了心臟起搏器;或
2)因壞疽自跖趾關節(jié)或以上切除了一趾或多趾。
二十三、嚴重川崎病
是指原因不明的系統(tǒng)性血管炎,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一)超聲心動圖顯示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
(二)已接受了針對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所進行的手術治療。
二十四、嚴重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幼年型類風濕關節(jié)炎是一種兒童期發(fā)病的慢性關節(jié)炎,其特點為在高熱和系統(tǒng)性病征出現(xiàn)數(shù)月后發(fā)生關節(jié)炎。
本保單僅對實際接受了膝關節(jié)或髖關節(jié)置換手術治療的嚴重的幼年型類風濕關節(jié)炎予以理賠。
二十五、嚴重哮喘(本項保險責任僅在被保險人18周歲以前提供保障)
被保險人必須在過去兩年內曾發(fā)生哮喘持續(xù)狀態(tài),并符合以下其中兩項標準,本公司才承擔保險責任:
(一)運動耐受力永久并持續(xù)地減少并且輕微的運動能引起氣促;
(二)長期胸腔過渡膨脹而導致胸腔畸形;
(三)在家及在靜息狀態(tài)下需要醫(yī)生處方的吸氧治療;
(四)持續(xù)的每天服用類固醇藥物(至少持續(xù)六個月以上)。
二十六、嚴重心肌炎
指被保險人因嚴重心肌炎性病變導致心功能損害造成持續(xù)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一)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
或左室射血分數(shù)低于30%;
(二)持續(xù)不間斷180天以上;
(三)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二十七、嚴重腸道疾病并發(fā)癥(本項保險責任僅在被保險人18周歲以前提供保障)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必須滿 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腸;
(二)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3個月以上。
二十八、經(jīng)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被保險人因輸血而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須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一)在保障起始日或復效日之后,被保險人因輸血而感染HIV;
(二)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出具該項輸血感染屬醫(yī)療責任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責任;
(三)受感染的被保險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不在本保單保障范圍內。我方擁有獲得使 用被保險人的所有血液樣本的權利和能夠對這些樣本進行獨立檢驗的權利。
二十九、嚴重瑞氏綜合癥(Reye綜合征,也稱賴氏綜合征、雷氏綜合征)
瑞氏綜合征是線粒體功能障礙性疾病。導致脂肪代謝障礙,引起短鏈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腦水腫。主要臨床表現(xiàn)為急性發(fā)熱、 反復嘔吐、驚厥及意識障礙等等。肝臟活檢是確診的重要手段。瑞氏綜合征需由三級醫(yī)院的兒科專科醫(yī)生確診,并符合下列所有條 件:
(一)有腦水腫和顱內壓升高的腦脊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證據(jù);
(二)血氨超過正常值的3倍;
(三)臨床出現(xiàn)昏迷,病程至少達到疾病分期第3期。
三十、植物人狀態(tài)
指經(jīng)神經(jīng)科醫(yī)師確診,大腦皮質全面壞死,意識完全喪失,但腦干及腦干以下中樞神經(jīng)功能仍保持完好,且此情況持續(xù)一個月或以 上。
由于酗酒或濫用藥物所致的植物人狀態(tài)除外。
14.釋義
在本附加合同中,下列用語具有如下特定的含義:
14.1我方
指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4.2您方
指保險單上所顯示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
14.3周歲
指按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
14.4意外傷害
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不可預見的、非本意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14.5初次發(fā)生
指被保險人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出現(xiàn)與本附加合同所約定的危重疾病相關的癥狀或體征,而該癥狀或體征已足以引起一般人士注意 并去醫(yī)院尋求醫(yī)療檢查,且被診斷為本附加合同所約定的危重疾病或在其后發(fā)展為本附加合同約定的危重疾病。
14.6醫(yī)院
指除下述三項所列醫(yī)院以外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yī)院,該種級別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所頒布的分類標準劃分的。本附加合同 所提及的醫(yī)院還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醫(yī)院和國外醫(yī)院,該醫(yī)院應該是一種合法成立并按照當?shù)胤蔂I運的機構,其主要業(yè)務 是在居民住院的基礎上接收、護理和治療病人或傷員,并且擁有診斷和內外科設施,同時還有合格醫(yī)師及護士駐院提供全天24小時 治療和護理服務。本附加合同中所提及的醫(yī)院不包括:
一、健康水療或自然治療診所,療養(yǎng)院,或醫(yī)院中提供護理、康復、恢復治療的科室或病區(qū);
二、精神病院,主要治療精神或心理疾病的機構,以及醫(yī)院中治療精神病的科室或病區(qū);
三、養(yǎng)老院、戒毒所或戒酒所。
14.7首次確診
指被保險人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被明確診斷患有本附加合同所規(guī)定的某種疾病。
14.8毒品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 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yī)生開具并遵醫(yī)囑使用的用于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14.9酒后駕駛
指經(jīng)檢測或鑒定,發(fā)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jù)《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認定為飲酒后駕駛或醉酒后駕駛。
14.10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指下列情形之一:(1)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2)駕駛與駕 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3)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 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屬于沒有合法有效駕駛證的其他駕駛行為。
14.11無有效行駛證
指下列情形之一:(1)機動車未取得有效行駛證;(2)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3)未依法按時進行或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 檢驗;(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屬于沒有有效行駛證的其他情形。
14.12遺傳性疾病
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fā)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
14.13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依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 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確定。
14.1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它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xiàn)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xiàn)了明 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
14.15現(xiàn)金價值
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xiàn)為解除合同時,根據(jù)精算原理計算的,由我方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14.16利息
欠交保險費利息按借款利率計算。利息計算時,按欠交保險費的經(jīng)過天數(shù)和借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算,借款利率以我方公布為準。
14.17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指肢體的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jié)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jié)的整個下肢。
14.18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fā)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 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 的狀態(tài)。
14.19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4)如廁: 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
或盆浴。
14.20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經(jīng)過積極治療180天后,仍無法通過現(xiàn)有醫(yī)療手段恢復。